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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委书记市长对督察组转办信访处理案件作出批示

2017-05-05

  中国环境报记者刘晓星天津报道 5月2日,天津市委书记李鸿忠,天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东峰分别在《天津市配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专报》“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天津转办首批信访举报件35件”上作出批示。

  李鸿忠批示指出,请各区委、区政府务必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组转交办理的信访举报件。一经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就是政令,我们要坚决、认真、严肃、郑重、负责地办理,要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代。对于查实后需整改的,要即改、真改、彻底改;对于需要问责的,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

  王东峰批示要求,请各区委、区政府和市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交办的信访举报件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层层严格落实责任制,认真负责治理和整改,担当担责,逐项实事求是、有力有效落实到位,及时报告办理结果。对整改不力和工作不实的要坚决追责问责,并针对整改事项,举一反三,健全规章制度,切实构建常态长效管理机制。

  记者从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电话信访组了解到,4月28日12∶00~5月3日20∶00,督察组共计接到来电620件,来信举报2件,督察组梳理分析群众来电来信反映问题,分6批将415件信访案件转给地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