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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样所通过CNAS校准实验室现场评审

2018-08-06

2018年7月30日-31日,标样所通过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校准实验室现场评审。

环境发展中心副主任李国刚、标样所领导和相关人员参加了现场评审的首次会议,标样所所长田洪海就校准实验室管理体系运行及评审准备工作情况向评审专家组进行了详细汇报。评审组依据CNAS- 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CNAS-CL25:2014《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在校准领域的应用说明》及其它相关认可规则文件,通过现场查看、文件审核、记录调阅、设备核查、现场试验、座谈提问等多种方式对标样所臭氧校准实验室的管理体系文件、运行状况、技术能力进行了全要素、全方位的评审。评审组对标样所臭氧校准实验室的管理体系文件及体系运行和技术能力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多体系运行的协调性、环境条件监控记录、人员技术记录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整改要求。标样所将按照CNAS认可管理和评审组要求,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提出纠正措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将落实情况报评审组。

建立完善臭氧校准管理体系并通过CNAS认可,是标样所为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意见>重要任务措施部内分工方案》确立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之一,也是标样所贯彻落实中心科技工作改革要求、推进实施标样所1+5改革发展方案的重要工作内容。

此次通过评审是标样所自2005年获得CNAS标准样品生产者(RMP)和能力验证提供者(PTP)认可以来首次在校准领域所获得的国家级资质认可,是标样所落实中心科技工作改革取得的阶段性标志成果,将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和提升臭氧校准的质量管理,促进臭氧校准技术能力提高,为做大做强做优标样支柱业务体系、更好地服务支撑生态环境监测事业发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