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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样所臭氧监测校准实验室资质获CNAS认可批准

2018-10-10

近日,标样所收到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校准实验室认可批准证书。CNAS对标样所符合ISO/IEC 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的要求,具备承担臭氧校准仪、动态气体校准仪和臭氧气体分析仪的校准服务能力予以证明。注册号CNAS L11444,生效日期2018年9月19日。

此次通过认可的校准和测量能力范围包括臭氧校准仪、动态气体校准仪和臭氧气体分析仪的校准,涉及到我国环境空气臭氧监测量值传递和溯源过程中的各类仪器,将为落实《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臭氧标准传递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和强化环保系统臭氧一级标准的技术优势和质量优势提供进一步的技术支撑。同时,可为全国各级环境监测站、社会企业、科研院所等提供第三方校准服务,更好地服务支撑我国生态环境监测事业发展。

申请并通过CNAS臭氧监测校准实验室认可,是标样所为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重要任务措施部内分工方案》确立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之一,也是标样所贯彻落实中心科技工作改革要求、推进实施标样所“1+5”改革发展方案的重要工作内容。此次通过认可是标样所自2005年获得CNAS标准样品生产者(RMP)和能力验证提供者(PTP)认可资质以来,首次在校准领域获得国家认可资质,也是标样所落实中心科技工作改革取得的阶段性标志成果,将为做大做强做优标样支柱业务体系提供基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