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 !
您的位置:首页 > 业务领域 > 环境管理研究

环境管理研究所开展“宁夏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条例”立法调研

2018-04-25

宁夏回族自治区是首批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获国务院批准的十五个省(区、市)之一。为进一步保障自治区生态安全,加快推动生态立区战略,促进生态保护红线的落地实施,自治区启动了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管理所作为该项立法的技术编制单位,于2018年4月16日至20日开展了自治区内的立法调研工作。

调研组对宁夏包括银川、石嘴山、吴忠、中卫、固原五市以及自治区层面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相关部门、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人大法工委、环资委等单位,以发现问题为导向,研讨目前红线管理的症结和难点,并探究解决的方法和措施。通过调研,对目前自治区内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情况有了更加直观的认识,对各部门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了深入的交流,并探讨了在未来管理条例中予以解决的办法。调研得到了各市及自治区各部门、单位的大力支持,为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