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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所组织浙江、海南、重庆等省(市)召开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工作交流会

2021-11-30

为进一步总结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工作经验,支撑温室气体管控纳入环境影响评价顶层设计,受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委托,2021年11月26日上午,管理所组织召开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工作交流会,会议由管理所所长赵芳主持,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调研员舒军龙、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处长连军以及重庆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浙江省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等单位的专家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浙江省、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及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介绍了省内试点工作的进展,分别从碳排放纳入建设项目环评、碳排放纳入规划环评、碳排放纳入“三线一单”等方面总结了试点工作经验,分析了试点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管理所汇报了温室气体管控纳入环境影响评价顶层设计的总体思路。与会专家针对碳排放量核算、碳排放绩效指标设置、减污降碳要求、不同制度衔接方法等四项议题开展了热烈讨论,提出了进一步推进试点工作,完善顶层设计的工作建议。       

将温室气体管控纳入环境影响评价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的重要举措,是环评司“十四五”期间的重点任务之一。下一步,管理所将根据会议讨论内容深入总结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工作经验,完善温室气体管控纳入环境影响评价顶层设计思路,做好浙江、海南、重庆等省(市)的试点包保工作,支撑好环评司重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