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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半年非在编人员招聘启事

2016-01-06

    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是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成立于1996年5月,是环境保护部面向社会各界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培训的技术支持单位,其下设综合室(环境公共关系与战略传播研究所)、宣传室、教育室(宣传教育基地管理室)、培训室和音像室等5个部门,是集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培训、影视制作及公共关系研究等职能为一体的机构。现根据工作需要,拟招聘部分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情况

 

    本次招聘的部门、岗位名称及代码、岗位职责、招聘人数、岗位条件、各岗位报名方式等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条件(以毕业时的学历学位为准);

 

 5.具备岗位要求的良好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现役军人、尚未解除法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列入报名范围。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人员可在2016年1月4日至1月31日期间,登录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和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网站,点击招聘信息中的“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招聘启事”,下载报名表(见附件2),按要求填表并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见附件1)。报名邮件的主题为:招聘启事+姓名+岗位代码,并将报名登记表的文件名变更为本人姓名后作为附件发送。

 

    报名表中应粘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报名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中一个岗位进行填报,不能选择多个岗位。报名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或邮寄报名。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取资格,相应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以电话通知到本人,同时一并通知考试或面试时间、地点。

 

    3.考试、面试

 

    针对岗位需要,分别组织综合素质测试、专业考试、外语考试或面试。考试(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具体考试形式和内容待定)。

 

   4.政审和体检

 

    对通过考试(面试)人员,要求出具政审证明、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及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材料,并通知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5.签订劳动合同

 

    对通过政审、体检人员,统一组织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