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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工业污染防治培训汇报

2008-01-07

1.培训概况

    20071213日至14日,总局与欧盟环境总司环境规划院在北苑并馆举办“欧盟工业污染防治培训班”。培训主要目的是介绍欧洲综合管理、清洁生产审核等工业污染防治制度、控制措施及技术标准体系等。

总局污染控制司李新民副司长在启动会上就中国当前污染治理形势、面临的主要问题和今后的工作重点做了重要报告。参加培训的还包括部分地市环保部门和污染防治相关单位人员。

培训课程设置为:第一天介绍工业污染防治体系及其在欧盟环境管理中的作用;第二天介绍在工业污染防治体系下经营者和主管机构的法律职责,并介绍不同欧盟成员国采取不同方法实施的实例。

2培训内容

培训由欧盟专家马库丝介绍欧洲综合污染防治管理制度(IPPC)的建立背景、工业污染防治指令的内容、综合指令的范围、一般规定和方法,以及预防和控制综合污染的框架。并结合英国、捷克等国实例进行说明。

中方专家杨金田研究员和陈文明研究员欧盟国家实施综合指令的经验和趋势、IPPC申请的评估等内容进行了重点介绍。

欧洲综合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是目前在欧盟实施的全新工业综合污染防治制度,该制度通过一系列指令建立了综合污染预防与控制总体框架,同时为实施综合污染预防与控制制定了必要的措施,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其基本内容包括:

1)运营者的义务。遵循谁污染谁付费原则,经营者有义务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产生环境影响;

2)新装置许可条款。每个新装置都必须获得许可证才能运行;

3最佳可行技术和环境质量标准条款。获得许可证必须采用的最佳可行技术和达到的环境质量标准

4)综合污染预防和控制指令。IPPC通过一系列全新指令指导工业企业的环境污染预防,指令涵盖了主要污染工业行业(占整个欧洲工业排放源的85%)。

3.欧盟工业综合管理制度的特点及对目前工作的启示

IPPC 在全欧洲工业部门中的实施表明,实施 IPPC改进了优化效果,提高了生产流程的效率。在环保方面的表现非常明显,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有助于节省原材料和能源;有效减少污染排放;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显著节省运营成本;减少产生的废物。通过这次培训对欧洲工业污染控制管理的先进理念和方法有了更多了解。

1)工业污染控制应该以污染预防为指导思想。IPPC的最主要特点是通过综合污染预防和控制指令指导和控制工业企业的环保工作,力图通过预防的手段降低污染的产生。该套指令与之前的环境影响评价相辅相成,并在控制向空气、水和土壤中排放的要求和涉及能源消耗、废物流动及事故预防等方面作为对环评的补充。

2)对于污染物的控制必须综合考虑环境影响,而不只是过去只控制单项介质的达标排放标准的方法(包括各级废气排放标准、污水排放标准等)。因为由于污染在介质中的传递,某些处理方法在减少对一种介质排放的同时,实际上增加了对另外一种介质的排放。有效全面的控制污染,必须综合考虑工厂的整个环境表现,例如空气、水和陆地的排放、废物的生成、原材料的使用、能量效率、噪声、事务预防、关闭后现场的恢复等。

3)欧盟对企业的环境管理有严格具体指导和规定。欧洲综合许可证管理制度要求每个企业必须采取最佳可行技术,在获得许可证的过程中对企业有详尽的指导和审核,每个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符合环保要求的生产系统才能获得综合许可证。

通过本次培训对正在进行“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设计工作具有非常有益的启示。

1)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设计借鉴日本的公害防止管理员制度,但日本的公害防止管理员制度始于上世纪七十年代,虽然对工业污染治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对监督员的职责要求和所需知识、技术等方面主要集中污染的处理与监测,注重于后期治理,属于末端治理的管理方式。因此,在借鉴日本制度的同时,需要引入当前先进的环境管理理念,加强污染预防等方面内容,使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更好的服务于我国的工业环境管理工作。

2)在制度设计中,对于环保部门在对企业的监督规定中,除了对企业的排污情况、污染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等污染处理方面的规定,还应该强调对企业的环保工作计划、清洁生产流程的监督和指导工作。尽管目前条件下还不能完全做到,但这种管理理念应该体现在制度设计之中。

    由于培训时间短暂,对欧盟这一工业污染控制制度的认识和学习还很肤浅,还需要继续深入学习,以促进今后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