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29
中日韩环境标志共同标准工作组会议于2008年10月14日在中日友好环保中心举行,来自日本JEA,韩国KOECO,中国MEP、CEC的代表共计15人参加了会议。 三国代表针对共同标准的实施,共同标准新种类和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了探讨,三方同意今后共同标准选择的原则包括下列四方面: a)环境行为突出,工业界在技术上没有争议 b)三方都有自主品牌和较大的市场 c)三国贸易中占有较大的份额 d)三国的产品工艺、技术水平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