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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会流程
2020-09-255来源:

专委会按照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会员管理的有关规定积极发展会员,所发展的会员均为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会员。依据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会员管理办法进行登记、承担义务、享受权利。
拥护专委会管理办法,长期从事与本领域有关的科研、教学、管理、产业等工作,愿意参加本会活动,并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热心专委会工作的个人,以及积极支持专委会工作的科技科研团体或企事业单位,均可申请加入专委会。
一、会员类别
本团体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两大类。
(一)个人会员
拥护本会章程,愿意加入本会、参加本会工作的环境科技工作者或其他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
(二)单位会员
1.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或经校级同意推荐的院系)、有关机构、社会团体等单位,在学界或业界有一定影响力和代表性,具有良好的环保形象和社会声誉。
2.热心环境保护事业,遵守本会章程,积极参与和支持本会的活动。
3.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企业单位具有较好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入会申请
1. 注册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会员。依据中国环境科学学会要求,登录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网站进行会员注册、缴纳会费等学会会员注册程序。
2. 注册环境社会治理专委会会员。填写《入会申请表》。申请人可登陆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社会治理专业委员会网站,在首页菜单栏中点击【专委会服务】→在《入会服务》中下载相应入会表格;
2. 将填写完整的《入会申请表》和相关资质材料邮寄到专委会秘书处,同时将电子版《入会申请表》及相关附件发送至邮箱yangshuhui4921@126.com;
3. 等待审核,专委会秘书处将以电子邮件和短信等形式向申请人或单位联络人发送审核通知;
4. 审核通过后,专委会秘书处与会员联络,邀请进入会员群,参与活动。
三、会员权利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专委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专委会活动的优先权和优惠权;
3.获得专委会服务的优先权和优惠权;
4.获取专委会有关刊物、学术资料和相关信息;
5.具有对专委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6.自愿入会、自由退会。
四、会员义务
会员需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专委会管理办法,执行专委会决议,维护专委会合法权益和声誉;
2.积极参加并宣传专委会组织的学术交流、科普教育等各项活动,完成专委会交办的任务,为专委会的发展献策出力;
3.及时准确地向专委会提供学科发展和相关产业情况,提供有关信息资料。
五、会员退会
会员退会专委会应书面通知专委会,专委会秘书处审核通过后,履行相关退会程序,并交回会员证书。
六、会员除名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管理办法或违反国家法规的行为,或对专委会的利益或声誉造成重大损害的,由专委会秘书处提出,报常务委员会表决后,予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