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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测中心主持编制的土壤详查三个分析测试技术规定正式印发

2017-11-08

为规范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的样品分析测试工作,20166月,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共同组织并委托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以下简称分测中心)主持编制《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样品分析测试方法技术规定》。分测中心接到任务后立即成立土壤详查分析测试技术规定编制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文件的编制工作。

编制组针对详查测试项目先后调研近百项国内外相关分析方法标准,并完成包括ISO 16558ISO 16703EPA Method 8015D等在内的十余项核心英文标准的翻译和方法验证工作,并于20167月完成《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样品分析测试方法技术规定》(草案)的编制。20168月至11月,分测中心先后邀请魏复盛院士和陶澍院士,以及环保、国土资源和农业领域的相关专家就分析测试技术规定中的测试项目和分析方法进行了多轮论证,形成了三个分析测试技术规定的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各省环境监测中心的意见。20171月,根据各省环境监测中心反馈的修改意见完善后的三个分析测试技术规定,再次向环保、国土、农业和科学院系统共12位专家征求意见,进一步进行了修改和完善。3月,土壤环境管理司组织召开了包括土壤中可提取态元素的测定方法在内的详查关键技术专家咨询会,确定了硝酸铵溶液提取法。随后,分测中心针对土壤中可提取态元素的硝酸铵溶液、稀硝酸和氯化钙溶液等提取方法组织开展了多轮方法对比工作。8月,最终确定了氯化钙溶液的可提取态方法。20179月至10月,分测中心组织人员对三个分析测试技术规定进行了多轮文字校核工作,并报送土壤环境管理司。近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和农业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样品分析测试方法系列技术规定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7]1625号)。至此,分测中心主持编制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土壤样品分析测试方法技术规定》、《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农产品样品分析测试方法技术规定》和《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地下水样品分析测试方法技术规定》三个分析测试技术规定正式印发。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土壤样品分析测试方法技术规定》共分无机项目分析测试方法、有机污染物分析测试方法和土壤理化性质分析测试方法三个部分。无机项目共20项,包括:干物质和水分、总铅、总砷、总镉、总汞、总铜、总锌、总镍、总铬、总钴、总钒、总锑、总铊、总钼、总锰、总铍、总锡、氟化物、氰化物、有效态元素;有机污染物共10项,包括:多环芳烃、有机氯农药、邻苯二甲酸酯、石油烃、挥发性有机物、酚类化合物、多氯联苯、硝基苯类、苯胺类、二噁英类和呋喃;理化性质项目共4项,包括:pH值、有机质、机械组成、阳离子交换量。《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农产品样品分析测试方法技术规定》涉及的8种元素分别为:总砷、总铅、总镉、总汞、总铜、总锌、总镍和总铬。《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地下水样品分析测试方法技术规定》共分无机项目分析测试方法和有机污染物分析测试方法两个部分。无机项目共3项,包括重金属(镉、铅、砷、铬、铜、锌、镍、锰、钴、硒、钒、锑、铊、钼、铍等)、氟化物和氰化物;有机污染物共8项,包括:多环芳烃、有机氯农药、石油烃、挥发性有机物、酚类化合物、多氯联苯、硝基苯类、二噁英类和呋喃。三个分析测试技术规定优先选择准确度好、灵敏度度高、抗干扰能力强、重现性比较好的分析测试方法,优先选择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际标准方法。技术规定中的分析测试方法主要来源于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和国土资源部等最新颁布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方法。

分测中心作为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的重要技术支撑单位,积极发挥在环境分析测试领域的技术优势,为详查的分析测试和质量管理工作提供技术保障。此次三个分析测试技术规定的印发为指导和规范全国各地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土壤、农产品和地下水样品分析测试工作提供了技术依据。《关于印发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样品分析测试方法系列技术规定的通知》见http://www.mee.gov.cn/gkml/hbb/bgth/201711/t20171106_42522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