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 !
您的位置:首页 > 业务领域 > 排污权交易

排污权交易中心与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开展业务交流

2022-05-30

为加强同开展排污权交易的地方主管部门的沟通交流,增进了解、相互促进,5月30日,排污权交易管理技术中心(以下简称排污权交易中心)与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共同组织召开线上业务交流会。会议由排污权交易中心主任主持。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综合处处长、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主任及双方业务骨干共14人参加了会议。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主任副主任首先就自治区排污权交易总体情况、管理结构、业务领域、工作成果等进行了介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处长对排污权工作下一步改革方向作了专题交流。排污权交易中心介绍了工作职责及已开展的业务工作情况。双方就共同关心的问题开展了充分交流和讨论。

作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地区之一,内蒙古自治区在在排污权核定、一级市场建设、政策制定与组织保障方面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工作,具体做法列入自治区改革优秀案例。面对新发展阶段,自治区提出在排污权交易试点开展过程中面临排污权权属界定、二级市场培育、政策制度衔接等多方面挑战。

下一步,双方将重点围绕省级排污权交易成效评估、增加排污权可交易标的物、提高二级市场活跃度等方面进行更深入的交流,并在试点经验总结、难题破解、宣传推介等方面进一步开展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