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依据《生态环境技术评估规范》,经评估委托方自愿
申请、材料审查、预评估和评估等程序,完成了“煤气化渣土壤改良”、“安全型甲烷及烃回收利用”两项技术评估工作。
现对上述技术的综合评估结论与检测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
为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19日,若有异议,请及时反馈。
联系人:刘红、邸慧萍
电话:84665560/5907,13810338740/13520681056
邮箱:liuhong0612@163.com/dihuiping@edcmep.org.cn
附件1.综合评估结论
附件2.技术检测报告
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