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9
我中心依据《生态环境技术评估规范》,经评估委托方自愿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估等程序,完成了“地表水中氨氮、磷酸盐、硝酸盐和有机物(紫外法)的微流控监测技术”的评估工作。
现对上述技术的综合评估结论和检测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5日,若有异议,请及时反馈。
联系人:邸慧萍
电话:010-84665921
邮箱:ceett@edcmep.org.cn
附件:
1.综合评估结论
2.技术检测报告
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