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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招聘启事

2018-01-23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日中心”)是环境保护部直属综合性科研事业单位,是环境保护部环境管理的支持服务机构,以及对外开展环境交流与合作的窗口。科技发展中心(加挂“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牌子,以下简称“科技中心”)是中日中心二级机构,是环保领域科研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主要业务包括承担水专项重大科技专项日常管理,承担环保科技成果和重要环境治理技术评估、推广与应用,承担环发中心日常科技管理,承担部科技司技术支持等项工作等。根据工作需要,拟招聘部分劳务派遣工作人员(不解决北京市户口及事业单位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设5个岗位,拟招聘6名工作人员,具体情况见附件1《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2018年劳务派遣人员招聘计划表》。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条件(以实际取得的学历学位为准);

5.具备岗位要求的良好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现役军人、尚未解除法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列入报名范围。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人员可在2018123日至223日期间,登录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网站或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重大科技专项网站,下载报名表(见附件2《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2018年劳务派遣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完成,并将报名登记表的文件名变更为本人姓名后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见附件1),报名邮件的主题为:2018招聘+姓名+岗位代码。

报名表中须提供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报名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中一个岗位进行填报,不能选择多个岗位。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或邮寄报名。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相应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以电话形式通知到本人,同时一并通知面试时间、地点。

(三)面试

针对岗位需要,分别组织面试。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等原件。

(四)政审、体检和公示

对通过面试人员,要求出具政审证明、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及办理社会保险等相关材料,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并对通过政审、体检的人员在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网站和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重大科技专项网站上公示3天。

(五)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结束后,统一组织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附件:1.《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2018年劳务派遣人员招聘计划表》

          2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2018年劳务派遣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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