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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 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9-12-08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日中心”)是生态环境部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个岗位、共招聘4人,分别为科技发展中心生态环境科技项目管理岗位1人;标准样品研究所标准样品研制岗位1人;认证中心应对气候变化政策研究与技术支持岗位1人;中日中心办公室信息化管理岗位1人。具体岗位信息见《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北京市常住户口。

2、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背景和工作经历与能力。

一般,本科学历应具有相关工作经历8年以上;硕士学历应具有相关工作经历5年以上;博士学历应具有相关工作经历3年以上。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现役军人、尚未解除法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列入报名范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09日—12月13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或邮寄报名。

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填写《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并请将报名表的文件名用“***报名表”发送到电子邮箱zrzx@sina.cn。同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推荐证明》(推荐证明应对应聘人员相关工作业绩作出客观评价),并作为附件一同发至电子邮箱zrzx@sina.cn。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填报,不能同时选择多个岗位。应聘人员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为二代身份证。

3、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将电话通知本人参加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四、考试(面试)

本次招聘考试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包括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测评环节,不再单独组织专业笔试。面试由中日中心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评分。面试时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和学历证书以及《单位同意推荐证明》原件。

五、录取依据和确定考察人选

结构化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70分及以上应聘人员,按照各岗位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某岗位有应聘人员主动放弃被确定的考察人选机会,则按该岗位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递补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六、考察体检及公示录用

考察人选确定后,由中日中心人事处组织考察,并对考察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对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将通知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根据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综合考虑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在中日中心网站(www.edcmep.org.cn)“人才招聘”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不良举报或投诉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七、有关提示

请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相应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对招聘岗位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信息需要咨询时,可拨打咨询电话。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过程中如遇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监督电话:84665695、84665530

咨询电话:84636310、84665563

技术支持电话:84665526

附件:

1.《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