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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交流会在广西南宁市举办

2026-06-22

6月17-18日,第十四个“全国低碳日”主场宣传活动期间,在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指导下,由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承办的全国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交流会在南宁市召开。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中国气象局科技与气候变化司、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致辞。 

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有关负责同志在讲话中指出,全球气候变化不利影响和风险持续加剧,适应气候变化迫在眉睫。我国一贯坚持减缓和适应并重,已形成国家战略、省级行动、城市试点三位一体的适应气候变化工作格局。39个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城市自2023年启动以来取得积极进展,并强调下一步重点加强部门统筹协调、气候变化影响监测和风险评估、重点领域适应行动及能力建设,推动气候治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转变,不断提升城市适应气候变化工作水平与适应能力。   

会上,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有关同志作了专题报告,全面介绍了全国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进展,系统总结了试点城市在治理体系、风险评估、监测预警、重点领域韧性提升及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典型做法和阶段性成效,并就下一步试点建设重点方向提出了建议。会议期间,与会技术帮扶单位介绍了全国适应气候变化工作和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国际经验。深圳市、北京市门头沟区、呼和浩特市、丽水市、曲靖市、百色市、成都市、海口市、威海市,以及河北雄安新区、陕西西咸新区等11个试点城市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先后围绕气候适应型城市组织建设和治理体系、城市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城市重点领域适应气候变化经验、气候韧性融资实践等主题作了主旨发言并进行深入研讨交流。    

本次会议旨在回顾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进展,促进城市间经验互鉴,有效提升试点城市管理部门的适应气候变化意识和能力。来自39个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省、市生态环境部门,试点城市技术帮扶单位,有关国内组织,科研院所代表参加会议。